2019国家公务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进入我部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面试范围的考生,于1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我部人事司邮箱(KL2018mohrss@163.com)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通过报名系统直接导出打印,不得修改)。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的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在职学历需附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有多段工作经历的,需附前续工作的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相关材料能体现满足职位要求的最低基层工作年限和相关工作经历即可,不要求提供所有工作经历材料)。
6、报考职位有英语水平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注意事项
1、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部2019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们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面试当天,我部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备查。
3、我部机关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于2月下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1月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司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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